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
——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专题报道之三
2015-05-28 11:02:41 作者:编辑 来源:辽宁日报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全面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纷纷撰写体会文章,表达担起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意识,作出郑重承诺,提出了很多好思路、好措施、好意见。本报特辟《党风廉政》专版,刊发各市市委书记、省直有关部门党组书记撰写的体会文章,以利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以更加有力举措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本溪市委书记/冮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没抓住。 ”“牛鼻子”三个字,形象地指出了党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才能抓住关键点、扭住总根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没抓住。 ”“牛鼻子”三个字,形象地指出了党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才能抓住关键点、扭住总根子。

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空洞概念,要构建实实在在的体系。主体责任是一个完整体系,落实责任不能总想着让上级发文件、定条条、划框框。实践中体会到,主体责任应包括:组织领导之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四个全面”总方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维护党纪之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改进作风之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防治腐败之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教育管理之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支持保障之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查办案件,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正己范人之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落实主体责任不应简单对号,要克服空空泛泛的惯性。省委书记李希在省纪委调研时指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是组织的重托,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是党章、党规、党纪规定的职责,是必做之事,是‘责任田’,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 ”落实主体责任,要克服虚对虚、空对空的工作惯性。主体责任不容忽视。不能抓经济上项目兴致勃勃,抓党风廉政建设得过且过;不能只重视“党管干部”的责任,轻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不能身兼党政“一把手”而只看重行政职务忘记党内职务,对自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无意识”。自身责任不可推诿。不能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委的事;不能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简单合并,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不能什么事情都让纪委牵头,使其承担太多职责范围外的工作。履行责任不要空转。不能满足于开开会、讲讲话、表表态,让主体责任在写文章中空转;不能仅是自己有压力,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不能说起主体责任头头是道,做起来却躲躲闪闪,唯恐得罪人丢选票。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坐而论道,要形成方方面面的支撑。本溪市委围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立行立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5件、同比上升27.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同比上升35.5%;落实“一案双查”,去年实施问责225人,同比增长208%。抓实学习教育,强化主体意识。坚持学习制度,从2010年开始,每年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市委都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每年围绕反腐倡廉突出一个主题;组成落实“两个责任”宣讲团,由市纪委副书记和常委带队,深入到各县区、市直部门进行巡回宣讲。融入具体工作,深化责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把“两个责任”列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每年初,都由市委书记、市长和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带队进行责任制检查,市纪委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整改落实。通过“两个责任”的扎实推进,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气场。

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角”

中共阜新市委书记/张铁民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是“主角”,“主角”就应该时刻站在舞台中央。在工作中,要主动抓,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当“传声筒”;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依靠纪委,自己当“甩手掌柜”。要经常给纪委和党委各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党组交任务、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委的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要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任务扛起来。

担负起主体责任,就要身体力行。各级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通盘考虑,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使党委每位成员都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担负起主体责任,就要守土有责。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责任田”。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针对如何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发挥表率作用等五个方面。因此,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具体的、明确的。在工作中,党委应按照这五个方面的要求,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不能用党委领导责任代替具体责任。同时,党委负主体责任,既要经常召开会议研究,旗帜鲜明支持,更要沉下心来,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用工作做支撑。

担负起主体责任,就要当好“主角”。党委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落实。因此,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是“主角”,“主角”就应该时刻站在舞台中央。在工作中,要主动抓,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当“传声筒”;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依靠纪委,自己当“甩手掌柜”。要经常给纪委和党委各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党组交任务、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坚持守土尽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落实主体责任,贵在自觉,重在坚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守土尽责意识,敢于担当,坚持不懈,让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成为常态。

进一步发挥市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四风”问题,顶风违纪问题,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典型人、典型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进一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各级党委书记一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要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敢于碰硬。三要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工作中去。

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焕鑫

要切实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交通厅党组精心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要切实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交通运输部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第一,种好“责任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抓好班子,又要管好队伍;分管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敢于揭露、严抓严管。

第二,拧紧“螺丝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特别要对照“七个有之”问题深入检查,认清危害,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

第三,系好“风纪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逐步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启动实施“阳光交通”建设,抓好“阳光工程”、“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服务”,并向基层延伸。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坚决下放。

第四,勤打“预防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不断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厅党组会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编发交通廉政手机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勤读忏悔录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第五,坚持“零容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要求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要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早提醒、早批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严格查办案件,该纪律处分的坚决予以处分,该从严处理的绝不含糊留情。

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广君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更是关系党的前途命运的大事,必须把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环节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更是关系党的前途命运的大事,必须把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环节。

第一,要做到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中心工作中去,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政治担当,要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听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并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对分管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二,要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一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用标准,用好一批有定力、勇担当、有作为的干部,调整一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能力不强的干部,让出类拔萃者“上”得好,让相形见绌者“下”得安,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二要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党委(党组)必须态度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及时帮助纪委解决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为纪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三要强化从源头防治腐败。认真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审批事项等各项规定,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阳光行政”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第三,要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党组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二是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要强化实绩导向,注重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党委(党组)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发生突出问题,应当进行问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格依纪依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坚持不懈地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牛辅恒

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不仅党政机关、企业社会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等学校也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克服高校党风廉政问题不突出的模糊认识,充分看到近年来高校内部腐败现象出现加重和蔓延的趋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紧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出了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向和基本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关键在落实。高等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学校实际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高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动下,建设风清气正的高等学府。

第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不仅党政机关、企业社会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等学校也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克服高校党风廉政问题不突出的模糊认识,充分看到近年来高校内部腐败现象出现加重和蔓延的趋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紧抓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高等学校一方面要切实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向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展开坚决斗争;另一方面要发挥教育功能,不仅在教职工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而且要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帮助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切实解决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惩处学术腐败、整肃工程管理、监管招生就业等几个关键问题上,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第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高校党的建设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把以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格局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进行设计和推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学校各领域各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前进。一是创新高校廉政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党委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敢抓敢管,使不正之风在高校无机可乘。二是创新高校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机制,使教育者首先接受教育,并把立党为公、廉洁自律的精神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党课、团课等灌输给广大青年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三是创新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借助校园文化载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倡廉风气,开展廉政文化研究,整肃党风、政风、校风、学风,建设风清气正的大学校园。

第三,依靠广大教职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发展。明确国家战略,开展顶层设计,以新的理念、新的体制、新的举措重拳出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惩治腐败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我们党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力量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大力支持,来自于人民群众对党的高度信任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自觉。因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强调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与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是有机的统一。高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牢固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来自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现代大学治理理念,抓紧制定大学章程,减少行政干预,推进专家治校,以全心全意服务师生员工的真心举措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把顶层设计与依靠群众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能极大地凝聚反腐倡廉的力量,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上下联动的局面,聚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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