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015-01-30 11:00:30 作者:评论员 来源:辽宁日报

扛起主体责任种好党委“责任田”

———五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能不能铲除腐败,能不能端正党风,能不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关键就看各级党委能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上,扛起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重要职责履行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不是一句口号,反腐败斗争才有坚实的依靠,改革发展才有稳固的根基。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使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危害极大、影响恶劣、亟待解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付出很多艰苦努力,但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种好“责任田”,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看党委是否真正担负了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党风之清,凭什么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没有政风之廉,靠什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风政风不好,腐败蔓延,哪里会有民心和顺?哪里又会有发展的良好环境?那种抓主体责任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种好“责任田”,关键要出实招,切实抓好落实。要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做到抓经济建设、抓社会管理投入多大气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就要下多大气力,改革和发展进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党委各部门的党组织,都要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之中,做到党的组织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落实到哪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委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以积极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进一步把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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