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
勇担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5-08-21 08:42:37 作者:李行 来源:新疆日报

8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听取部分地区、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章的需要,必须唤醒党章意识,回归“原教旨”;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必须围绕总目标,谋划落实好廉政建设任务;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内涵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学习党章党规,用纪律管理党员干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加强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紧盯中秋、古尔邦节、国庆等节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依纪依法查处“三类人”;又抓教育、制度、监督和改革,从源头预防腐败。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把上级决策部署与实际结合起来,强化研究谋划;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工作落实;对领导不力而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强化责任追究。

这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设主会场,各地州市、县市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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