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2014年第二轮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2015-03-31 10:42:13 作者:辛巡办 来源:天山网

2014年8月29日至10月29日,自治区党委五个巡视组分别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社会科学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学院、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开展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汇报了巡视综合情况。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对运用好巡视成果、督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五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地方、部门、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反馈巡视情况。巡视交通厅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在廉政建设方面,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不严格,以委托代替招标现象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交往密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的领导干部邀请下属和管理对象参加子女婚礼,并收受礼金;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取酬或持有股份;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制定编制文件,自行增加领导职数;有的厅属单位违规办企业,滥发钱款、设立“小金库”;个别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公车私用、无通行资格车辆免费使用收费站绿色通道、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现象依然存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个别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吃空饷”问题突出。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新疆社会科学院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社科院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书记分管工程建设;个别干部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言论和观点。在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抓落实不够,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未落实;一些重大决策群众参与度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松散,有的科研干部经商办企业;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干部延迟退休未按规定报批。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博州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州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所属个别县市、单位落实维稳措施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廉政建设方面,有的领导干部非法开垦国有(集体)土地、草地、林地,私下转包、出租土地捞取利益;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收受好处;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私企投资入股;基层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农业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州直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突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前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不够。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突出。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昌吉学院反馈巡视情况。巡视昌吉学院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协调、监督不到位,纪委严肃执纪问责不够;部分干部、教师对抵御和防范极端宗教思想渗透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认识不足。在廉政建设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参加企业老板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干扰招投标、暗箱操作,为特定关系人或亲属谋取利益;部分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个别领导干部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个别领导、教职员工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变相发福利等问题依然存在;违规用公款支付家属区物业管理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不力,存在以党委会、碰头会代替行政会现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个别干部夫妻、近姻亲关系未回避。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塔管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欠缺,四个源流管理局纪委书记兼任副局长,聚焦主业抓纪检监察工作不够,案件查处力度不大;个别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决定购置大宗资产;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在廉政建设方面,个别信访举报案件调查不够深入,处理失之于软;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财务管理和内审监督不严,违规向民营企业出借国有资金用于营利;个别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以水谋利问题反映突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漂浮;有的业务处室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部分直属单位奢侈浪费严重;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听取意见和情况通报不够,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现象;个别直属单位班子不团结。执行编制管理规定、组织人事纪律不严,存在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巡视期间,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自治区党委要求被巡视地方、部门、单位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待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抓紧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要紧盯巡视整改不放松,加强督办,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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