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列出政府职能转变时间表 年内建立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2015-02-03 10:59:18 作者:宋金艳(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大力简政放权,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昨天,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清理现有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月底前,建立省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简政放权

1 全面清理现有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今年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

2 2015年~2018年,逐年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设立不合法、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由基层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项目。

3 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和调整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并按照程序报批。

4 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及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废止、修订、完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5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起草省人民政府规章一般不设定行政许可。

6 国务院公布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后,3个月内完成落实和衔接。

7 今年12月底前完成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优化跨层级、跨部门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出台实施行政审批各环节的权力分工及实施细则。

8 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等“三个标准”,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1月启动试点,明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全面推广实施。

9 明年12月底前,按“两集中、两到位”原则,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推进各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原则上向同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构集中。

10 今年1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评价办法起草工作,按照程序报批。明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省级行政审批评价体系。

11 今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减少、合并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

12 今年6月底前,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

13 2017年12月底前,建立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各项来源。积极拓展预算审核重点,推动预算公开。建立省以下各级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14 2018年12月底前,完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建立省、州市、县三级纳税服务体系。

15 今年12月底前,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逐步建立现代公司登记制度。

16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依据法律法规需要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明年12月底前完成。

17 今年12月底前,下放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研究制定云南省外国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试点外国商会登记。

18 取消一业一会限制,引入竞争机制。今年6月底前总结一业多会试点经验,明年底前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

19 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放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在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和协调职能、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明年12月底前提出方案,2017年6月开始逐步推广实施。

改善管理

20 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严格监管。今年6月底前完成措施制定工作,按照程序报批。

21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今年12月底前提出完善意见,明年12月底前按照意见规定实施。

22 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坚持执法重心下移,逐步调整撤销省、州市两级行政执法队伍,向基层倾斜、充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防止多层、多头执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及时提出具体方案。

23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省、州市、县三级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和横向到部门、纵向连省、州市、县三级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2014年12月底前实现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入库,今年12月底前实现部分省直部门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4 改革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今年6月底前提出具体措施并实施。

25 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招投标和监督评估制度,建立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保障制度。今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按照程序报批。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施。

依法行政

26 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今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并实施。

27 建立省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今年12月底前完成。

28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按照规定,公开各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省直各部门逐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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