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2015-07-23 10:08:58 作者:许丹婷 来源:广西日报

7月22日,为期3天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主持当天的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上,自治区发改委主任黄方方、财政厅厅长黄伟京、审计厅厅长何小聪受自治区政府委托,分别作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汉林作了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据以上报告,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2015年上半年经济增速达到全年预期目标,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自治区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明沛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了关于检查森林法和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耀龙、副主任委员韦以明分别作了关于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莫小峰分别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暂停实施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决定作了说明和审议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决定、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唐仁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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