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表决通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
2017-01-06 09:46:30 作者:耿薇 来源:陕西传媒网

1月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条例经过研究修改、多次审议、不断完善,将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议原则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对补选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情况将予以公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或选举。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名单将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办理2016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后,将整理汇总测评结果后反馈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组成人员通报。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随义、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晓中、省高院副院长田平利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后,有关方面将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会议认为,宝鸡市作为国家首批33个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为了进一步促进餐厨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改善市容环境,确有必要制定专门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该条例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会议认为,随着渭南市经济的发展,破坏湿地植被、偷猎湿地鸟类、随意开垦侵占和改变湿地用途等问题屡有发生,确有必要制定条例进一步依法管理湿地资源,保护湿地动植物种群安全,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功能,该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副省长张道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小组相关负责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宝鸡市、渭南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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