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1-21 10:56:59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审计管理部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朱海涛在负责省信用联社合肥审计中心工作期间,擅自安排工作人员到商场用公款购买购物卡4万元,并将部分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朱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购买购物卡的费用予以追缴。

2.安徽省合肥市新站管委会经贸发展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经新站管委会经贸发展局副局长柳伟同意,工作人员在商场购买了3000元购物卡,发票在单位报销。柳伟用购物卡购买了香烟用于办公室日常招待。柳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购买购物卡的费用予以追缴。

3.芜湖市南陵县公墓管理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南陵县公墓管理所所长韩建兵从合肥购买5000元商场购物卡,以电工电料名义开具发票,并用购物卡购买5000元烟酒带回本单位用于招待。韩建兵未用购物卡发票报销,虚开3张合计5000元餐饮发票报销。韩建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购买购物卡的费用予以追缴。

4.安庆市宿松县统计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宿松县统计局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在合肥购买8000元购物卡,以虚列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在单位报销。对此负领导责任的宿松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成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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